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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现公示沪昆铁路嘉善段高架改造工程(嘉兴南站至枫南市域铁路嘉善段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相关信息,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项目名称:沪昆铁路嘉善段高架改造工程(嘉兴南站至枫南市域铁路嘉善段改造)

  项目位置:项目位于嘉善县境内,改建线国道西侧既有沪昆线引出,沿既有线南侧西行,依次上跨长江路和规划的亭枫高速公路、穿越平黎公路高架、上跨谈公路,于既有嘉善站南侧新建高架站,与周边高层小区保持30米以上距离。出站跨过体育路后下穿城西大道高架路,于沪昆线公里,新建特大桥1座计11.3公里,改建既有嘉善站为高架站,搬迁既有货场至魏塘街道三里桥村。本工程与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嘉善城区段及以东段并行至浙沪省界。工程建设内容:

  公里等。本工程铁路等级为Ⅰ级,旅客列车设计速度为160公里/小时,采用HXD机车类型。投资估算总额为48.11亿元。工程总工期3年。规划符合性:项目属于《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鼓励类项目,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重大项目库(表)》相符,与嘉善县的城市总体设计相符,与《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相符,与浙江省、嘉善县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符。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主要环境敏感目标: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

  评价范围内有文物保护单位3处,即嘉善县级文保单位炮楼、嘉善县级文保点沈家浜碉堡、嘉善县级文物资源台升炮楼。

  水环境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地表水分别为枫泾塘、南星桥港、伍子塘、嘉善塘、三店塘等河流。水环境功能为农业、工业、景观娱乐用水,水质目标为Ⅲ类。③声环境保护目标:32处,其中4处位于货场、综合维修工区厂界外200m范围内,剩余28处分布在线路两侧。④振动环境保护目标:13处,其中10处为现状敏感目标,3处为沿线文物保护单位内不可移动文物及文物保护点类振动敏感目标。⑤大气环境保护目标:4处,站场1#(综合维修工区、货场)厂界周边200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表1沿线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分布表

  DK91+450~DK91+890以桥梁形式上跨线路右侧炮楼文物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约25m

  )占用耕地,使当地的农业等受一定影响。(3)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振动会影响周围环境。(4

  )施工作业废水、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污水若管理不善,会对周边水体水质造成影响。跨越河流等水体时,桥梁施工可能污染水体。(5)施工作业扬尘大多数来源于土石方工程、地表开挖和运送过程以及制梁场等大临工程。燃油施工机械会影响环境空气质量。(6)工程涉及炮楼、沈家浜碉堡、台升炮楼等3处文保单位/文保点,施工期间应做好污染防治及水土沉降监测,完工后定期对周围土体及建筑进行相应监测。运营期:(1)生态环境:工程占用植被类型主要为农田植被,不会对沿线植被类型造成影响。铁路的建设在节约土地资源和能源方面优势显著,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声环境:①铁路噪声排放值均达标。既有铁路未改建新增货车走行线

  附近敏感点)的2处敏感点,近期昼间均达标,夜间2处超标;远期昼间均达标,夜间2处超标。既有铁路改建段(对应本工程DK82+600~DK95+400区间敏感点)的26处敏感点,近期昼夜间26处超标;远期昼夜间26处超标。②站场1#(综合维修工区和货场)附近4处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均达标。(3)振动环境:①10处地上现状敏感点,对照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相应标准,各敏感点处昼夜间环境振动均达标。②对照《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GB/T 50452-2008),炮楼振速超标。(4)水环境:车站、货场(含综合维修工区)的生活垃圾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之三级标准。(5)大气环境:车站、货场(含综合维修工区)的食堂油烟排放口安装油烟净化系统。(6)固态废料: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货场(含综合维修工区)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7)环境风险:大多数表现在施工期对地表水体的污染。运营期无环境风险。4、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测效果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并对机械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程,避免非正常设备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及工期,高噪声设备安排在昼间(6:00~

  14:00~22:00)作业,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而夜间安排吊装等低噪声施工作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技术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不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混凝土搅拌机。在制存梁场、正线施工邻近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设有3m高降噪功能的临时施工围护(如临时声屏障、隔声工棚、隔声软帘等)。施工营地需食堂含油废水经简易隔油处理后,汇同一般清洗废水排入市政排水系统或采用吸粪车运输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沙池,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沙池沉淀处理。施工泥浆废水通过沉淀、蒸发后上清部分回收用于车辆清洗、道路洒水等。严禁施工生产废水、弃渣直接排入周边水体。各工地的每日洒水频次不少于2次,施工现场的道路每日进行1~2次的清扫,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清扫前需洒水湿润。建设工地项目设喷雾喷淋等降尘设施。对货物材料装卸及堆场区域应结合实际配备喷淋、移动洒水或挡风抑尘墙等设施。工程渣土专用处置场地、临时处置场地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墙,出入口5m范围内的道路应当实施硬化,设置防止扬尘、防止污水外溢等设施。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自动冲洗装置和专职人工冲洗管理员,确保运输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且密闭后方可出场,冲洗时间不少于2分钟。工程涉及文物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的情况,工程建设方案应报相应级别的主管部门批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做抢救性考古发掘。工程施工完毕后尽快复绿,绿化工作中防止外来生物入侵。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1)噪声超标敏感点采取直立声屏障、半封闭声屏障措施。加强线路两侧土地规划控制。(2)振动超标敏感点采取高等减振措施,对振速超标的文保单位采取高等减振措施。(3)车站的粪便污水、结构渗漏水及消防等废水分类收集,粪便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污水隔油池处理后与一般生活垃圾污水一起就近排入城市污水系统。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之三级标准。货场、综合维修工区粪便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与一般生活垃圾污水一起就近排入市政管网。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之三级标准。(4)车站、货场(含综合维修工区)的食堂油烟排放口安装油烟净化系统。(5)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经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固废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6)地上线路、高架线路旁及车站、货场(含综合维修工区)的周边进行景观设计,采取绿化、美化等多种措施确保景观协调。(7)改建输电线路选用的设备及开关设置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桥梁实施工程的污染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风险监控台账,实行环境风险过程控制,形成风险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措施预期效果:评价针对超标的噪声振动敏感点逐一提出了声屏障等措施,措施后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或维持现状水平,沿线环境振动噪声预测、文物振速均可达标或少劣于现状。其他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采取严控施工场地、采取生态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景观设计等一系列影响减缓措施后,工程建设不会对沿线生态环境能够造成不利影响。采用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符合标准要求。5、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沪昆铁路嘉善段高架改造工程(嘉兴南站至枫南市域铁路嘉善段改造)的选址、规模、性质等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的要求相符,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

  规划》等相关规划;与嘉善县城市总体规划相符,符合浙江省、嘉善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管控要求。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等相符。工程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通过采取严控施工场地、严控施工废水排放、开展环境监视测定、生态监测、采取生态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景观设计等一系列影响减缓措施后,工程建设不会对沿线生态环境能够造成不利影响。对于评价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建筑设计企业需依法履行报批程序,做好文物影响评估和开展考古勘探调查发掘工作,依据文物部门要求落实各项文物保护的方法。对受影响的文物采取加强固定措施,开展施工期文物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防护等措施;根据运营期预测超标情况采取轨道减振措施,确保本工程的建设和运营不会对文物造成不利影响。工程产生的污水处理后均按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行设计,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小。工程采用电力驱动,代替部分地面汽车交通运输,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方法和污染防治措施后,运营期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噪声可达到《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的相应标准或维持现状水平。评价要求应根据车流增长情况做跟踪监测,全线高架线全部预留设置声屏障条件;振动敏感点环境振动及文物振速均可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对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规定。项目选线合理、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可控、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满足长期稳定达标、生态保护要求。

  因此,在采取比较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大大减少由于本工程建设和项目运营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影响及文物影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有关措施、控制环境风险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项目是可行的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的方法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中的网页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或邮寄至建筑设计企业,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表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回访。④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电子稿详见链接:附件1 沪昆铁路嘉善段改造工程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完整版)2023.5.17.pdf,纸质稿存于建筑设计企业处。

  17日至2023年5月31日7、联系方式①建筑设计企业:嘉善县银铁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张工);电子邮箱:;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之江路6号1楼②环评单位: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钦工);电话邮箱:。

  ③审批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8、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在报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还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届时公众可上网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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