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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常发改〔2013〕408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声屏障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常州市主城区北部新港组团,终于南部南夏墅。线路北起北海路与乐山路交叉口,设森林公园站,然后沿规划乐山路向南,与京沪高铁常州北站换乘后,沿辽河路向东,自通江路折向南,经黄河路向东,再转至晋陵路向南,经常州市民广场、奥体中心,在红菱桥处折向飞龙路东,沿新堂路向南,与沪宁铁路常州站换乘后,继续沿和平路向南,经文化宫、下穿京杭运河常州段后接花园街并向南,穿常州大学城后沿凤栖路向南,下穿沿江高速公路,止于规划镜湖路北侧,设一期工程终点站南夏墅站。

  该工程线km;起点南夏墅站至阳湖路站采用高架敷设方法,阳湖路站后设置高架至地下过渡段,至终点采用地下敷设方法,其中高架线km, 地下线座,高架车站2座。本工程的实施范围为一号线全线内的声屏障供货及安装。

  2.2交货地点: 阳湖路站~沿江城际站区间及出入场线工期: 计划供货及安装开始时间:2018年10月1日。计划供货及安装结束时间:2018年12月31日。以上工期为暂定工期,招标人有权依据工程真实的情况做出调整,投标人不得拒绝或提出增加费用要求。

  2.5质量发展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法规、规范,地方规程、标准及《客户的真实需求书》规定。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声屏障的制造或加工、安装或施工等);

  2、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或城市高架桥工程中至少1项单个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声屏障工程业绩(业绩时间要求以项目完成时间为准,①由实施工程单位(投标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筑设计企业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完工验收证明原件;②合同原件;③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所提供验收报告需明确反映项目完成时间);

  4、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 2018年08月29日 至2018年09月19日登陆 “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主办: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常州市大数据管理局版权所有:常州市人民政府电子邮箱:br/>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市行政中心)3号楼B座116室技术上的支持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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