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6 人气:1 作者:
圣境山乡村绿岛项目工程总承包LDZCB-1标段(JMDB-202408SZ-003001001)招标公告
圣境山乡村绿岛项目工程总承包LDZCB-1标段(JMDB-202408SZ-003001001)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圣境山乡村绿岛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荆门市东宝区行政审批局以-04-01-38177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东宝区金泉生态绿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东宝区金泉生态绿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荆门市圣境山乡村绿岛项目占地面积约6500㎡,以建设荆门高标准特色主题民宿为目标,打造具备圣境山4A级景区特色的相关配套项目。
标段划分:圣境山乡村绿岛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绿化、给排水、强弱电(含250KV变压器)、民宿餐饮(含木屋结构)的设计、材料供应、安装、施工及缺陷修复等工作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买卖平台”下同)(网址: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买卖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25日至2024年09月13日0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买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电子设备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将拒收。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分法。定量评审+定性评审做综合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买卖平台(网址:)(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地址: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镇铺金泉村5组圣境大道西侧滑翔科技馆大楼北侧
(1)具有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核检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1)项的资质最低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合计应满足上表第(2)、(3)项的资质最低要求。
3、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有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核检查;由承担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核检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有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扫描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核检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一定要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核检查条件。
1、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2021、2022、2023年的年营业收入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情况表。(本部分资料上传至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核检查资料“近年财务情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核检查资料“近年财务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一定要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核检查条件。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核检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的业绩仅认可其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同类别的业绩,如仅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仅认可其设计业绩,不认可其施工业绩。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独立承担完成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并承担该项目建筑工程全部设计工作的,则该业绩予以认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房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含投资人项目)并承担该项目房建工程全部施工工作的,则该业绩予以认定。
5、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承担同一标段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表第(2)项的要求;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1)项要求。
7、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8、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工业绩以完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9、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彩色扫描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无法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技术指标,则还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10、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有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实施工程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11、若某项业绩同时满足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则该项业绩可分别计算。
12、投标人一定要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核检查条件。
1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核检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无另外的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如)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核检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近5年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2)近5年担任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项目经理简历表、设计负责人简历表、安全负责人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的人个人业绩应出具合同协议书,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完工验收报告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无法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则还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及安全负责人的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到岗承诺函,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4、主要人员的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2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核检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一定要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核检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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